关于婺源木门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 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发布单位: |
发改委 | 生成时间: | 2019-02-19 09:30: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 引 号: | E26030-0101-2019-0012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关于婺源木门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
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婺源县工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请求对婺源县(坑口)木门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婺工投字〔2018〕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婺源县工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婺源县紫阳镇坑口村,占地面积8.6790公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36122.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宿舍、食堂、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及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
四、项目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24个月,分两期建设。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059.0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资金。
六、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
2018年11月5日婺源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婺源木门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婺国土资字〔2018〕275号);
2018年9月20日婺源县城乡规划局出具《关于婺源木门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函》(婺规函〔2018〕92号)。
请项目单位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